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凡连续六个月以上在法国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且决定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国外仅学习语言的留学人员、留学人员家属和在国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工作的人员不能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无学习期限要求?
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前,无论留学期限长短,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问: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必须在使馆教育处网上注册吗?
答:是的。这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必要条件。实际上,我们要求我国各类留学人员抵达法国后,应尽早办理网上登记注册手续,以便于建立和加强使馆教育处与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留学人员的总体状况,为留学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注册具体流程是:登陆教育处网站(),点击网上登记栏目,并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结束后请注意保存,并将注册表打印出来,贴上照片。

问: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攻读学位者应提交:

1)《留学人员注册登记表》打印件,并在登记表右上方粘贴2吋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已回国的还需附上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

3)有效居留证和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最后一学期成绩单、文凭(或获得文凭的证明)复印件;

4)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凡购买了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

(二)访问学者、进修生、博士后,应提交:
1)《留学人员注册登记表》打印件,并在登记表右上方粘贴2吋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已回国的还需附上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

3)有效居留证复印件;所在法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或邀请信)复印件;

4)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凡购买了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

问:网上注册的密码遗忘如何找回?
答:如果遗忘密码,可登陆注册网页自行查找;如遇到困难,可将本人姓名和护照号码发送至负责老师的电子邮箱,请老师协助查找,邮箱地址:chenh@。

问:完成了学业但尚未拿到毕业文凭,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答:对回国前尚未领到文凭的同学,可请学校开具获得文凭的证明(Attestation de Réussite au Diplôme),并附上最后一学期的成绩单(Relevé de Notes)申请办理。

问:中法联合培养和交流的学生结束在法国的学习后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答:中法联合培养或进行交流的学生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分为两种情况:
1、毕业时将分别获得中法双方教育机构颁发的文凭:对于这些同学,需要在完成全部学业并获得文凭后申请办理(从文凭签发日起计算12个月办理期限)。

2、毕业时将仅获得中方教育机构颁发的文凭:对于这些同学可以在回国前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问:具有法国长期居留身份者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答: 对于具有法国长期居留身份但准备回国发展的原留学人员,同样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提交的材料同前。

问:回国以后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答:应尽量在回国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有特殊情况急于回国,应在回国后12个月内委托他人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委托办理时,需提交委托人签字授权的委托书以及本人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对已经回国超过12个月的人员不予补办。对于这些人员,教育处可以为其开具留学经历证明,申请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与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同,申请者须正式书面提出申请,经教育处核实情况后办理。

问:《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遗失后,可以补办吗?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遗失后不能补办,但教育处可以为其开具一份留学经历证明,证明其在法国的留学经历以及已经办理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者须正式书面提出申请,经教育处核实后办理。

问:何时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答:建议在回国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教育处受理后,原则上一周内办好,遇假期顺延。

问:使馆教育处何时接待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人员?
答:使馆教育处每周二、五下午2:30-5:00(夏令时为下午3:00-5:30)接待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余时间恕不接待。

问:可以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答: 欢迎并鼓励邮寄办理。这样可避免同学们长时间排队等候,外地同学还可以节省时间和路费。由于使馆教育处每天收到信件繁多,为避免遗失和延误办理时间,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

使馆教育处邮政地址:29,rue de la Glacière 75013 Paris, France。

邮寄办理除应附上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外(不必附原件),还需附上已付足邮资(请勿夹带现金)并写清收信人姓名、地址的回邮信封(建议使用挂号信),已经回到国内的同学可到当地邮局购买2张万国邮政的国际邮资兑换券作为邮资使用。上述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须一律使用A4纸复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格将不被受理,所寄材料不保留、不退还,请邮寄前仔细检查,以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损失。使馆教育处收到材料后,一般可在一周内办好寄出,遇假期顺延。

问: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学历学位认证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一回事。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统一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后,需要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指定的机构申请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使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学历学位认证的必备材料之一,详情请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问:获得两个以上文凭如何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一般情况下提交最高学历文凭复印件即可。如果两个或以上文凭属于同一等级,只需要申请者自行选择一个文凭复印件提交办理即可,回国后不影响多个文凭的认证。

问:办理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没有马上回国,回国前还可以重新申请办理吗?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每人只能申请办理一次,如果是继续学习并获得了相应的学位,可以向教育处申请修改原来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问:《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处?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仅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留学经历证明,还可以凭此证明购买海关指定品牌的减免税国产小汽车,而且可据此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问: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交费吗?
答:自2009年7月1日起不再收取费用。

问:如何查询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进程?
答: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所寄材料存在问题,会向注册表中的邮箱地址发送相关信息告知情况;此外,申请者还可以向负责老师发送邮件(chenh@)了解情况。写邮件时,请务必写上您的姓名和护照号码。

问:增加50Kg优惠价格随机托运行李只限于国航吗,如何办理?
答:考虑到彻底回国的同学存在行李问题,使馆教育处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达成协议,国航可以凭教育处的介绍信在机票原有30Kg免费托运行李的基础上,以优惠价格为同学增加50Kg的随机托运行李(具体价格请向国航咨询)。介绍信办理流程如下:1、在使馆教育处网站注册;2、持本人护照到教育处开具增加行李介绍信;3、到国航驻巴黎办事处购买回国机票和50Kg行李票(也可事先预订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