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高校法语专八考试大纲

考试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全日制法语专业应届四年级本科生。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得使用任何纸介或电子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

命题标准:参照教育部审定发行的《高等学校法语专业高年级教学大纲》。

题型与评分:试题共分为7个部分(成绩单上简单地标为“题1”–“题7”),满分为100分,成绩等级基本标准 为:“优秀”(80 –100分),“良好”(70 –79分),“合格”(60 –69分),“不合格”(0 –59分);补考生只有“合格”(60分或以上成绩)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两个等级。分委会和考办可根据考试结果对上述标准作适当调整。“合格”及 以上成绩获得者将获授证书。

第一部分“听写”(Partie I « Dictée »,10分):

听写一篇150字左右的短文,包括标点符号。如文中有个别生词,试卷将提示。短文共读4遍,对考生的基本要求为:第一遍只听不写,第二、第三遍边听 边写,第四遍检查核对,最后留出3分钟供考生自纠错误。任何性质的错误,每个错误扣0.5分,相同错误计算一次,达到20个错误本题为0分。数字应该用字母拼写。

第二部分“听力”(Partie II « Compréhension orale »,10分),分为两节:

第一节(Section A,5分):10小段情景对话录音,各附有一个问题和3个备选答案,放录音前考生有2分钟时间看题,每段对话听两遍,然后选择问题的答案(每个问题0.5分)。

第二节(Section B,5分):1篇短文录音,附有10个问题,每个问题有3个备选答案,放录音前学生有2分钟时间看题,然后听两遍短文,并用3分钟时间选择问题的答案(每个问题0.5分)。

对于上述两题,试卷附有录音带,全部内容按要求录制,只需从头至尾放一遍,中间不得进行停放、倒带和重放等操作。建议使用语言实验室。

第三部分“词汇和语法”(Partie III « Vocabulaire et grammaire »,20分),分为两节:

第一节(Section A,10分):10个单句,每句有一个划线的单词或词组,附有4个备选单词或词组,选择其中与划线部分语义或功能最贴合者(每句1分)。

第二节(Section B,10分):一篇由10余个句子组成的短文,其中有10个编号空格,每个空格有4个备选单词或词组(每个空格1分)。

第四部分“法译汉”(Partie IV « Version »,10 + 2.5分):

将一篇由10余句组成的法语短文译成中文(整篇译文基本分为10分,可有2.5加分)。

第五部分“汉译法”(Partie V « Thème »,10 + 2.5分):

将5个中文句子译成法语(每句基本分为2分,整题基本分为10分,可有2.5加分)。两部分翻译题目的基本要求是译文(译句)完整、准确无误、语句通畅达意。对于达到上述要求的翻译,起评分为10分,不足按以下标准扣分:以语义单位(单词或词组)和语法点计算,每个错误扣0.5分,相同错误计算一 次,达到20个错误本题为0分,不清楚的表述视同为错误;相反,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如果有更好的文笔表达,且书写整洁、标点规范,则酌情加分(最高加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