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情况不同,所以我就分类讨论一下!

A、如果您的情况与我相同,有2个单位,而原来的单位有发放工资的卡(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入卡的钱前面,写着“工资2个字”!!!),那完全可以让现在的单位开个工资明细,然后把原来单位银行卡上的钱编进明细里,自圆其说。因为工资存折是不显示哪个单位发的钱!!!

具体如何编写呢,举个例子吧!
如果银行卡上的钱是1000,而你工资明细上最后的总数是8000。那你就可以把这1000分配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这样的名目上。但是切记每月的卡上数字需与自制明细上的数字相符!!!

变相的做法:

只要你能有一张工资的卡,只要有钱就可以了。另外再找个公司开个工作证明和工资明细,然后敲章即可。

B、如果您一张工资存折或是工资卡都没有,那么就提早6个月存钱,每个月存,可以用,但是不要统统都用光。

因为本身材料存在缺陷,所以无论您选择A或是选择B,都建议再提供一张其他的活期或死期存折以作辅助证明。还有就是提供房产证明之类的资产证明以作辅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