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古尔文学奖(Prix Goncourt是法国最重要的文学奖,由19世纪法国作家爱德蒙·德·龚古尔(Edmond de Goncourt 1822年—1896年)為他早逝的弟弟儒勒·德·龚古尔(Jules de Goncourt1830年—1870年)设立的,这两位作家对法国自然主义小说、社会史和艺术评论都有较大的贡献,两人都终身没有结婚,他們並非孿生兄弟,且相差八歲,但他們舉止行為相似,有相同的愛好,死后遗嘱将全部财产设立一个龚古尔学会,由10位委员负责,每年从当年发表的小说中评选出最佳新人作,奖励5000金法郎。龚古尔文学奖从1903年开始评选,奖金虽然不多,但获奖者的作品保證暢銷,所以这个奖项非常受关注,每年12月学会委员聚集在巴黎德鲁昂饭店进行评选,外面等候的记者云集。 由于龚古尔学会的委员没有一位是女性,引起女作家的不满,由22位《幸福生活》杂志(现在改名为《女性》杂志)的女作家发起,成立了一个“女性文学奖”(也音译为“费明那奖”Femina),也是由10位全部是女性的委员评选当年最佳作品,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公布。但女性文学奖自成立后,评选出的最佳作品很少是女作家的作品。 

然而,近年来龚古尔奖备受法国评论界指摘,一些法国文学批评家称该奖已沦为出版商谋利的工具。

 获奖名单:1919年马塞尔·普鲁斯特,《在少女们身旁》(《追忆似水年华》第二卷) 1933年马尔罗(André Malraux),《人之境况》 1984年玛格丽特·杜拉斯(Marguerite Duras),《情人》 1993年阿敏·马卢夫(Amin Maalouf),《塔尼欧斯巨岩》(Le Rocher de Tanios 2004年洛朗·戈德(Laurent Gaude),《斯科尔塔的太阳》

2005年弗朗索瓦·韦耶尔冈斯(François Weyergans),《母亲家的三日》(Trois jours chez ma mè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