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关手机短信能否作为离婚证据,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在与法国毗邻的德国,配偶间只要分居一年就可被允许离婚,不需要证明一方配偶的不忠,这使得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在离婚案审理中变得毫不相干;在美国,手机短信在大多数州的案件审理中可被采纳作为证据,前提是这些短信被证明是真实的。

判决将引出一系列问题可能引发蓄意伪造证据

法国高院史无前例的裁决,在法国国内引起了热议。其中有的媒体为吸引更多读者,刊登广告称,"不忠诚的配偶请注意了,你发给情妇和情人的手机短信现在可以在离婚案中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现在,法国最高法院认定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一样可在离婚案中作为证据。"

法国司法部的官员称,这项裁决也许将迫使一些不忠诚的配偶快速删去那些轻浮挑逗的短信,以消除证据。有的媒体还调侃道,现在法国最高法院认定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一样都可当作民事法庭的呈堂证物,继而诉请离婚,所以今后在法国搞外遇最好别发电子邮件或短信留下证据。

法国司法部的发言人奎劳姆·迪地尔说,"如果你将短信留在口袋中的手机里,那么就有被配偶发现的危险。"他说,"当涉及到是否保留短信时,也许人们现在会变得更谨慎。"

迪地尔先生还表示,现在尚不清楚法庭是否有权迫使配偶在移动手机商的帮助下,恢复被删除的短信。法国移动电话公司"奥林奇"的相关负责人称,从技术上讲,短信在发出10天之内即使被使用者删除也是可能被恢复的,但是必须有法庭签发的命令,才能在未得到客户同意的前提下,迫使移动公司提取这样的信息。

法国媒体指出,其实,之前法国早已接受手机短信作为谋杀案的证据,现在再下一城,令男女离婚率近50%的法国人更易离婚,只是这个决定不无争议。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蓄意编撰的邮件或者短信被作为证据的情况。因此,一条短信或者一封邮件并不能支撑一个案件,充其量只能算开始取证。

与法司法界措施相呼应判决将更加全面和准确


法国媒体指出,与互联网一样,手机的广泛应用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为顺应时代的发展,早在今年一月,法国司法界就出台了两项措施,规定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等也可作为离婚案件中的证据,即不能以尊重私人生活为由拒绝电子邮件和短信证据;法官可以把储存在硬盘里的写给第三方的信件或私人日记作为证据,但前提是这些证据必须"通过非暴力和非舞弊方式获取".

此次法国高院的裁决就是上述规定的一次实践。

律师埃罗迪·穆隆说:"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将在数年间给离婚案件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它们直接、可信,能真实说明家庭的实际状况。"

媒体认为,随着手机在法国适用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法最高法院有关手机短信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正式证据的裁决不失为一种因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将手机短信引入家庭法律领域,将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更好地体现时代发展的潮流,也将使得司法的判决更加全面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