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我去广西南宁公干,当地同事带我去中山路夜市。他大概有点不好意思,毕竟那地方不够高档,但对我而言,简直是误入美食天堂。一条三四百米的普通老街上,肩并肩排列着上百家摊档,有正规店面,但蚕食了两边街道,使得人行通道变窄,人气剧增。有卖北京炒栗的,有卖印度比萨的,但几乎每个摊档都显眼地矗立着三个大锅,分别盛满了三种螺,一种是海螺,长条形的,一种是淡水河里的河螺,小巧玲珑;还有一种是田螺,有点傻大个的模样。

我生长在江南水镇,小时候常吃河螺,我们叫做螺蛳。买来后,用大剪子对付,一个个铡掉尖顶,然后用水反复清洗。我自己也去河里摸螺。夏天游泳,顺着河边的青石板用手去摸,尽管螺紧贴着石板,但可能因为河螺个头小,轻轻一扳就能拿下。有时,需要一个猛子扎下去,探到更深的石缝里,呼吸屏得久,能触及的石板也就更多。但再怎样,也不够一大碗。或许镇上河道不适合螺蛳久居,或许镇上的孩子根本不能靠这玩意自食其力,只能当作儿戏罢了。

螺很费事,不仅清洗起来麻烦,吃起来也不省事,跟嗑瓜子差不多,但能吃的部位按照比例远不如瓜子,而且一不小心会吃到一嘴巴烂泥。总之,螺很不上档次,既不能果腹,更无法提升食用者的品位。但,螺真的很好吃,那些调料都很简单,无非是姜葱蒜辣椒什么的,但不知怎的,跟螺煮到一起,就产生一种特殊的鲜味。喜欢吃的,就跟嗑瓜子一样,拿起来会放不下手,直到满嘴满手黏糊糊。

螺的地位不高,窃以为有一内在矛盾:好吃的螺都在街头小摊,因为长时间浸泡在佐料里,入味很透;而高档餐馆即便有这道菜,不可能这么煮,通常是响螺什么的,洗得挺干净,但不入味,属于中看不中吃。

法国餐的escargots跟咱们的螺同属一大类Gastropoda,但地位高得吓人,据说跟咱们的鱼翅干贝鲍鱼并列“世界四大名菜”,我估计一定是中国人自己瞎编的。我没有向《费加罗报》的老总核实是否有这么一说,但他很讶异我点了蜗牛作为主食前的头台。7欧元,仅半打,不带壳,装在有六个坑的器皿中。汁是绿色的,很油,显然有不少芝士,味道并不怪异,但也不像鸭肝鹅肝那样一入口便酥心。奇怪的是,法国蜗牛好像是整只下肚,不似咱们的螺只能吃头上那丁点,后面软软的部分必须吐掉。

倒不是我排外,咱们的田螺若以这种排场亮相,加上其口感和嚼头,绝对不会输给法国蜗牛。问题是,田螺12元一大碗,足足一斤,我没细数,但起码得有三四十个吧。你若把LV包包摆在街头地摊,估计也就十几二十块钱一个。面子决定里子,就是这个道理。话说回来,法国蜗牛和螺的味道几乎没有可比性,我偏爱螺,但也无意贬低蜗牛,对食品的好恶多半是成长期的习惯造成的,跟质量没有关系。

除了呈现方式与价格,还有一点区别也很明显。蜗牛是不带壳煮的,吃的时候用特殊的叉子,放到嘴里,细细一嚼,显得很绅士;吃螺最好带壳,我也见过挑出来煮的,或者戴着手套以免弄脏了玉手,或者用牙签把肉挑到嘴里,但所有这些都不能从本质上提升吃螺的高雅指数,相反,只能破坏吃螺的趣味。我尝试了这种种“脱俗”的做法,最终意识到,螺之所以要吸吮,因为吸的时候能尝到那鲜美的调料。此外,跟嗑瓜子剥核桃一样,你在品尝的程序中恰到好处地融入了自己的劳动,所以吃得倍儿香。当然,这份劳动不能太费事,我在比较法国蜗牛和中国螺的同一周,尝到了葡萄牙螺,形状跟中国的河螺毫无二致。但不知为何,他们不剪尾巴,任凭你挥舞叉子或牙签,就是够不着那躲进壳儿深处的螺肉。用嘴吸更是费力不讨好,只能干着急。最不解的是,这是一道凉菜,虽然还算美味,但总觉得怪异。生蚝能壮阳,冷螺(不知是否生的)大概没这功能。还是别拔高螺的身价,如果螺肉也是7欧元(相当于70元人民币)六个,我哪有机会尽情饕餮呢?

对了,南宁的中山路完全可以跟布鲁塞尔大广场隔壁的海鲜美食街媲美,连拉客的热情程度都相似。中山路多是长发小伙,瘦削但不清秀,而我在比利时首都碰到的拉客仔看上去像是意大利青年,穿戴讲究,临了给老年女客奉送好几个香吻。如果南宁的拉客仔也来这一手,估计女客身边的护花男士立马报以老拳,说不定连账单都不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