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收到无法办理签证的入学通知书   

  我女儿今年大学毕业,想去法国读研究生。听同学介绍某网站办理出国留学,价格比较便宜,就有些动心。2003年6月11日女儿与办网站的xxx 联系,办理2004年2月留学法国所需的文件,并通过传真方式签订了合同(合同原稿由xx提供)。6月15日我爱人将一万多元按xxx要求汇入其私人账户 (从南京交通银行汇出),汇款有银行凭证。同时我女儿按xxx提供的地址,将出生公证文件、大学成绩公证文件、大学在校学习公证文件寄去之后我女儿了解 到,xxx所提供的法国某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一般法国大使馆都会拒签,原因是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发现该大学的入学通知书被大量假冒。

  2003年8月30日我通过电话与xxx商量中止合同事,xxx推托说他做不了主,要由法国那边他同学做主。第二天我又打电话给xxx商量退款事宜, 我告诉xxx我只认他,法国那边与我没任何关系,商量无任何结果。以后再与xxx联系,电话通了他也不接,因此无法继续联系。

  案例二:曲折难行的留学荷兰路

  我是南京人,名叫徐×,今年25岁。

  我通过从互联网上获得的信息,于2002年4月底向常州市某中介荷兰部咨询办理赴荷兰留学事宜,该部门工作人员汤某告诉我,我的两年制大专学历不能被 荷兰教育部批准,让我改办希腊,绕开荷兰教育部,从而最终目的地还是到荷兰留学。5月15日我在汤某寄来的两张委托书(办理国是荷兰)上签了字,委托书上 有该中介公章和中心主任签字及附加的11条“从希腊再转荷兰”条款 。

  我先后于4月30日和9月2日向荷兰部交纳了中介费2万3千元及报名费2800元,并在收到“希腊欧洲东南学院”的通知书后,按荷兰部汤某的指导,将 6300美元学费和250美元汇款交于荷兰部,由该部代为汇到欧洲东南学院(希腊是反签证,程序上是先汇出学费再办理签证,如签证不成,学校应在3个月内 将学费退还至留学生账户)。

  我们一共有9人同时办理此校,都是被其说服由荷兰改办希腊的。在办理过程中,很多材料的公证、认证都是中介临时通知去办理的。荷兰部从头到尾都确定我 们9月中旬肯定能拿到签证,可是在我们很多人都辞了职、买好行李箱后,却迟迟未能如愿,中介的回答一直是“等等再说”。我们产生了怀疑,方才发现此荷兰部 是该中介承包出去的子部门,承包者是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人。我们还发现该中介及荷兰部并没有一人去过希腊考察该校,也没有获得中国使馆关于希腊欧洲东南学院 的认证文件。

  万般无奈下,我们7人于11月提出退还中介费和学费的申请。此时中介为了推卸责任,愿意将2.3万元中介费全额退还,但条件是学生必须将与中介签订的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交出来。我担心交出委托书后,学费没有退回来的保障,就没有去交。其后我们也按该中介及荷兰部的要求办理了退款表格的公证、认证,并快递 到学校,但都没有消息,中介和荷兰部的回答竟然是“无法联系上学校”!

  专家点评

  在互联网给人们带来无比便捷的今天,也为骗子提供了行骗的新途径,据说有不少敛财有方之人,在网上立个名目公布个账号,就有人心甘情愿地往里汇钱,以上案例就是这类行骗手法用在留学中介行业的佐证。

  按理说,有关方面对互联网的管理应当规范和严格,对于什么人可以在网上发布信息及所发布信息的真伪有一种监督机制。但是,网站商业化的运作与监督的滞后,还是给违法者留下了畅通的空隙,因此消费者在利用这些信息时应当慎重,特别是在出国留学这样举足轻重的事情上。

  要当面检查资格认定书原件

  需要强调的是,当你需要通过中介办理留学必要的手续时,一定要确认这个中介渠道是可靠的、合法的。确认其可靠和合法的方法不是听熟人介绍(社会上“杀 熟”的骗子还少吗),而要看他是否具有工商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教育部门颁发的资格认定书原件,仔细对照其注册地址与现经营地址是否一致,其使用的合同 签字者与执照上法人是否一致。这个程序是维护你自己利益必不可少的一步,它至少可以筛选掉那些转让给他人资质的中介,避免因轻信而造成的损失。

  至于中介提出可以从第三国“中转”到留学国家的承诺,连听都不要去听。因为既然不能直接办理,就已经说明这个途径有问题,又何以能保证再经过几道手、辗转一个更为陌生的国家就能够办成呢?再则,这样的承诺估计也很难通过协议予以确认。

  对于网站上发布的留学信息和国外学校的情况,还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全面的了解,比如对照查询教育部公布的21个国家学校的名单、教育部所公布的留学咨询热线等,绝不能只听网站和中介的一面之辞。建议登录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或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电话:010-82300056 010-82301008 传真:010-82301166)等,来查询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