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音乐教育体制简述:
1、I Cycle(第一阶段):
•为期3-4年;
•针对8-10岁不同专业的学生。

2、II Cycle(第二阶段):
•为期3-4年;
•较为专业的阶段,每一年升级都需要通过评审团的评估。

3、III Cycle(第三阶段):
•III Cycle Court(短阶段/业余阶段)
a 为期1-3年;
b 学生获得中级以上评语将可获得由国家颁发的阶段性证书(certificat);
c 获得阶段性证书即可升入III Cycle Long(长阶段/专业阶段);
d 自III Cycle Court(短阶段)起,各类考试将由学院邀请来自欧洲各国的著名音乐家和老师组成专家评委;
e III Cycle Court阶段考试以钢琴专业学生为例,除需要获得钢琴的certificat,同时也需要获得室内乐及其它必修课程的certificat。

•III Cycle Long/Specialise(长阶段/专业阶段)
a 时间不限
b 要完成III Cycle Long(长阶段)学习需参加Medaille d’or(金牌考试);
c 要完成III Cycle Long(长阶段)学习还需完成“音乐基础课程”考试(如试唱练耳、合声、试奏、室内乐等);
d Medaille d’or(金牌考试)是对学生主专业课程的最后评估。通过考试,获得“金牌”,则证明学生的主专业已经达到了毕业的要求,“金牌”是对专业要求达到一定水平的学生的一种肯定,并不是每年只有一人可以获得,可以由几人同时获得“金牌”,也可能一个都没有。但学生一般只有2到3次机会参加“金牌”考试,每年是否参加“金牌考试”主专业导师会给学生提出建议;
e 通过Medaille d’or(金牌考试)及“音乐基础课程”考试的学生将可获得Diplôme d’Etudes Musicales(简称D.E.M,国家音乐教育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