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马英九的一次法语演讲
我是台北市长马英九,我讲法文。
我学习法语是始于大二那一年。台大法律系的第二外国语课程为选修,如果修习,可选择的语文有德、法及日文。我选择法文,是因为我打算专攻国际法,同时,我非常景仰曾担任一次大战巴黎和会我国代表、驻美大使及海牙国际法院法官的外交奇才顾维钧先生。民国八年(一九一九年)他参加巴黎和会,以「中国人不能放弃山东,如同基督徒不能放弃耶路撒冷」的发言,打动了各国代表的心,为国家保住了领土及尊严。为了希望有朝一日也能效法顾先生,在国际法庭及其它国际场合处理国际事务,也是我选择法文的原因。台大法律系修第二外国语的同学,大多只按规定念两年,我却念了三年,修第三年法文时我已大四,反而还特别用功,大概自觉快要「走人」,来日无多了吧。记得当时自己写了一篇「论死刑的存废」(La peine de mort)交给法文老师(一位法国神父范秉彝)。他大为「惊艳」,居然打印出来,当作教材在课堂上讲解,令我颇觉尴尬。更有趣的是,期中考居然还纳入考题之中!
学习语文,除了是很好的沟通工具外,也是很重要的、可以学习接触他人文化的工具。我当初写博士论文时,其实引用法文的期刊论文所占的比例很少,印象中只有一篇,还是韩国的朴椿浩(Choon-ho Park现为汉堡国际海洋法庭法官)教授写的。不过我认为能学习伏尔泰、鲁索、佐拉及卡缪这些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所使用的母语,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担任公职后,有机会使用、温习法文的时机不多。但是遇有闲暇时,我还是会把法文数字从一到一百写一遍。因为法文的「七十」之后是用相加的,如七十 soixante-dix是六十soixante加十dix,八十则为四个二十quatre-vingts,一九九九年是l_an mille neuf cent quatre-vingt dix-neuf, 是各种语文中很特别的用法,不常常练习,就会忘记。
我在公开场合讲法文的经验并不多,过去曾经与文建会主委郑淑敏女士在孔庙朗诵法文诗,因为孔庙在机场的航道底下,时常有飞机起降的轰隆声,她念起有如音乐一般的法文必须抑扬顿挫、有金石之声,才能力抗怒涛,是一次难忘的经验。
担任市长之后,第一次用法文致词是在「台北-巴黎都市设计研讨会」的开幕式,我先准备讲稿,背了下来。当天演讲时十分紧张,与讲英文时的自在流利完全不同,不过事后台下的人告诉我,法国建筑师们听了大感惊讶,没想到一个亚洲城市的市长居然能讲法语。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我硬撑了五分钟,已是满身冷汗。
第二次致词的场合则是在市府举办法国电影节的酒会上,那一天我致词的内容,描述我对法国电影如「青楼艳妓」(Belle de jour)、「最后地下铁」(Le dernier métro)等知名法国电影的印象,是一个非常特别、非常法国的经验。我特别还引用巴很最流行的对话「 T'as de beaux yeux, tu sais?」(据说是某女星在某部名片中的对白),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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