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选拔方式

a) 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

申请期间申请人在中国

申请人是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没有获得过任何法国奖学金

至2009年6月已经结束或者即将结束在中国大学的四年制教育(或者在读法国本科第一学年)

有很高的文化素养,熟悉国际动态,尤其是此次选拔前6个月的法国实事

具有很高的法语口语及写作水平

要求TEF法语水平测试不少于500分 * TCF不少于390分

同时具有良好的英文水平

学习时间为两年 (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

两个学年之间必须在中国某中国或法国媒体完成两到三个月的实习

两年的学习结束后返回中国

优先考虑年龄低于26岁的申请人(年龄超过26岁的申请人若在动机信中表达其强烈的学习愿望,将有可能被作为例外接受)

* TEF考试在各省的CELA进行,请在此网站注册  

b) 填写表格

符合如上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网站上下载奖学金申请表格,网址是:

 

请将填妥的表格用Word文档保存,一式两份(一份附有申请人签名的原件,另一份为复印件)寄到如下地址,

100600 北京三里屯外交办公楼1-12 法国使馆文化处影视部 范晓菁 女士 收

注 意: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将不予考虑,递交材料的最后期限是:2009年2月20日

请随表格附上如下资料 请按照以下顺序准备

请用法语填写申请表并用Word文档保存。一份申请人签名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证件照片一张(贴在申请表格上)

个人简历(法语)

申请信(法语)

教授推荐信

出生证明复印件一张

护照和(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最后学历公证复印件及翻译件

学生证复印件或在读证明

TEF或TCF考试成绩的复印件

有记者经历的申请人尽可能列举相关文章及出处.最好有已发表文章集(如有可能翻译成法文)